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我单位就2026年度10月进行询价,特发此通知书。
一、 询价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1 | “舒心就业”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门头 | 4平方米 |
2 | “舒心就业”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文化墙室内外整体面积 | 143平方米 |
二、招标控制价:4.9万元
包含制作费、设计费(含整体规划、文案整理、平面设计)、运输费、人工费、安装费、辅材费、墙面处理打磨费用、质保2年的可能产生的后期维护费用。
三、项目要求: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报价文件无效) | 报价文件响应内容 |
★ | 服务时间: | 定稿后15日内完成制作和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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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地点: |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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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付款方式及条件: | 设计制作安装完,学校验收后1个月内支付, 成交供应商在收款1周内提供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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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售后服务 | 质保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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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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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术要求
1.文化墙主体材质:15厚雪弗板+覆膜(哑膜/亮膜等)
其中室外校企合作墙、优秀简历和优秀毕业生案例两部分需要根据学校要求,设置磁吸板块或其他可更换材料,可实现内容灵活调整。
2.门头:木质格栅墙板(防水防潮),室内迷你亚克力发光立体字。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地点:
1.递交报价函截止时间: 11月4日12:00。
2.递交报价函方式:发送到邮箱lntjszzsjyc@163.com
3.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柏叶306号
邮编:110173
六、递交询价相关文件及编制顺序: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函(加盖公章);
3.相关资质、业绩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中标后设计交付约定
本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在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向采购人提交全套项目设计成果,包含整体规划方案、文案内容、全部平面设计稿,供采购人审核确认。
若成交供应商逾期未提交、提交成果完全不能满足项目基本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不作补偿,并直接顺延选取下一名评审合格的报价供应商作为本项目成交单位。
提交设计稿后,学校有权提出修改意见,成交供应商需按意见修改直至定稿,定稿后方可开展生产施工。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房老师 李老师
电 话:024-24791718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