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相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和人才工作的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2号)、《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省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辽人社明电〔2020〕17号)和《关于开展辽宁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春季网络招聘活动的通知》(辽就【2020】9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2020届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决定组织开展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届高校毕业生春季网络招聘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届高校毕业生春季网络招聘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0年4月13日-17日
三、活动内容
招生就业处、各系、相关处(室)广泛搜集、认真整理适合我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信息,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微信群、QQ群和手机短信等渠道实现精准推送,为我校毕业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四、有关要求
1.提供充足的岗位信息。招生就业处和各系在加强与合作单位的对接,巩固已有就业市场资源的基础上,要不断完善、更新、补充用人单位信息库,加大与省内外各行业、各单位合作力度,进一步开辟新的就业市场,收集适合专业的招聘岗位信息(企业招聘信息模板见附件1)。各系提供的岗位信息及时报给招生就业处,由招生就业处汇总整理。
2.招生就业处、各系加强对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的核查,严禁发布含有院校歧视及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招聘信息,杜绝虚假和欺诈等非法招聘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同时,要牢固树立网络信息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和网络秩序安全稳定。
2.各系要主动与各行业开展对接,紧紧围绕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本系专业特色,推进不同形式的校企合作。要充分利用各类校企联盟、就业工作协作体等协作方式,为毕业生提供精准就业服务。
3.招生就业处、各系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各系及班级微信群、qq群等渠道,广泛宣传我省就业创业政策、推广就业创业典型、开展话题讨论、普及就业创业知识,引导和鼓励毕业生留辽回辽就业创业。
4. 强化毕业生心理疏导。教务处、基础部及各系要组织有经验的职业指导教师和心理学教师,加强就业指导,开展线上心理咨询,及时缓解和疏导毕业生心理压力,积极进行就业协议、应聘准备材料等相关指导,利用线上课程和网络平台推送求职知识技能,保证对毕业生就业活动的远程指导工作有效开展。
附: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届毕业生网络招聘用人单位邀请函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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