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23-10-31 14: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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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为了保障我校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由宣传与信息处负责具体工作,分管校长督办,组织各个部门的信息员召开多次工作布置会议,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做好“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建设及推广使用工作,并以学校发文方式将信息公开工作细化落实到党政办公室、宣传与信息处、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财务处、招办等部门。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在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我校为2014年5月在教育部备案的高职院校,清单中包含的本科、研究生、博士相关的信息,我校不涉及。其他在我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公开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公开。利用门户网站公开我校基本信息、机构设置等相关情况。

2.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公开《2023年三年制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三年制高职注册入学实施方案》、《2023年五年制招生考试大纲及样例》、《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的通知》以及学校招生方面的情况说明等。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公开《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决算信息》、《2023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4.就业信息公开。公开《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信息。

5.其它信息公开。公开《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增实习单位名单》、《专业自评报告和人才培养方案》。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通过学校校园网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这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通过微信公众平台、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宣传公告栏等形式公布信息。

(二)不予公开情况

1.涉及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的信息。

2.依学校发展状况,目前还有仍在建设与完善的制度等信息。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举报情况

我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校目前网络资源认可和肯定。目前,未出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投诉举报的情况。

三、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目前,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学校信息公开需提高公开数量和质量,信息公开渠道及内容需进一步畅通和丰富。

今后,我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完善制度,强化信息公开。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提高。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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